在杂草尚未长大时用药,这样能有效防除,否则需提升药剂用量,增加防治成本。
如果用药后灭杀90%左右的杂草,剩余杂草可人工拔除,或者补喷。
草坪草多为禾本科植物,当前大部分草坪除草剂无法使用,或效果有限。
草坪草3叶期以前,很多药剂都不能使用,而当它们进入3叶期之后,杂草已经分蘖,产生了抗药性,这会增加防治难度。

一、草坪除草剂的使用注意事项
1、草坪除草剂的局限性
(1)施药时期有限,杂草越小施药杀灭效果越好。杂草长大后除草要增加用药量,既增加了成本又对草坪不利。
(2)灭草不彻底的用药效果一次也只能杀死90%左右的杂草,而剩下的杂草必须多次补药或者人工拔除。
(3)对禾本科杂草效果不佳因通常草坪草大多属禾本科,所以当前大多数草坪除草剂(坪安5号除外)要么不可使用,要么只能抑制禾本科杂草的生长,而不能将其杀死。
(4)大多不可用于新播种的草坪除草,多数除草剂在草坪草3叶期以前严禁使用。草坪长至3叶期时至少要20天左右,而杂草已进入分蘖期,错过了施药期,使草坪草的抗药优势因弱小而变得不明显,也就非常难把握既不伤草坪草又杀死杂草的药量。杂草为害越来越重,草坪草的竞争力会越来越弱,因而可能形成被动的局面。

2、当前使用草坪除草剂的认识误区
(1)使用化学除草就可以不用人工除草即便是一个很出色的草坪除草剂也不能能包揽草坪中所有杂草的防除。杂草对每种除草剂都有一个敏感期。在除草时遵循“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一旦过了敏感期,单纯用药并不可解决问题,反而增加了管理成本,增加了对草坪的不性。因此,应当注意,是否已经错过了用药敏感期;使用草坪除草剂后,草坪中所剩的杂草是不是极少数,值不值得再进行药剂处理。

(2)修剪后打药除草效果好有人在使用除草剂进行除草时,发现修剪后马上施药除草效果特别明显,并奉为至宝。殊不知这样做要因除草对象而异,否则有危险性。在禾本科草坪中防除阔叶杂草,修剪草坪后施药,阔叶杂草对除草剂抗性降低,而草坪对除草剂的反应不明显;在禾本科草坪中防除禾本科杂草,如果修剪后施药,就有可能造成药害。以“坪安5号”为例,该除草剂中含有草坪剂,喷施后草坪草能解除除草剂中的毒性,而禾本科杂草不能则死亡。修剪后,草坪草的性也会降低,如果是在夏季高温高湿天气,或因修剪过度大抵发生草荒的草坪非常少修剪,一旦修剪必然超过草坪草高度的1/3)因而导致草坪急剧衰弱枯黄,或因伤口感染而降低草坪草对除草剂的功能,就很容易产生药害。

(3)茎叶处理和封闭处理要兼顾茎叶处理除草剂对杂草出苗后有效,土壤封闭处理除草剂在杂草出苗后喷雾无效,只能用于防除尚未出土的杂草。大多除草剂功能较单一,国内有一些企业对几种不同作用方法、不同杀草谱的除草剂进行复配,既可作为苗前土壤处理除草剂,又可防除苗后早期杂草。但是在的草坪除草剂领域,并不都这样做。茎叶处理效果突出,封闭效果必然不好;相反,封闭效果突出,茎叶处理效果也不会好。

二、草坪除草剂的种类
1、按作用性质分类:
(1)灭生性除草剂:不加选择地杀死各种杂草和作物,这种除草剂称灭生性除草剂,如百草枯、草甘膦等见草就杀。
(2)选择性除草剂:有些除草剂能杀死某些杂草,而对另一些杂草则无效,对一些草坪草,但对另一些草坪草有伤害,此谓选择性,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称为选择性除草剂。

2、按作用方法分类:
(1)内吸性除草剂:一些除草剂能被杂草根、茎、叶分别或同时吸收,通过输导组织运输到植物体的各部位,破坏它的内部结构和生理平衡,从而造成植株死亡,这种方式称为内吸性,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叫内吸性除草剂。
(2)触杀性除草剂:一些除草剂喷于杂草茎、叶表面后,对该部位的细胞、组织起杀伤作用,只能杀死直接接触到药剂的那部分植物组织,不可内吸传导,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叫触杀性除草剂。

3、按施药对象分类:
(1)土壤处理剂:即把除草剂喷撒于土壤表层或通过混土操作把除草剂拌入土壤中一定深度,建立起一个除草剂封闭层,以杀死萌发的杂草。
(2)茎叶处理剂:即把除草剂稀释在一定量的水或其它惰性填料中,对杂草幼苗进行喷洒处理,利用杂草茎叶吸收和传导来消灭杂草。茎叶处理主要是利用除草剂的生理生化选择性达到灭草的目的。

4、按施药时间分类:
(1)苗后封闭处理剂:指在草坪草出苗后对土壤进行封闭处理,通过杂草芽鞘和幼芽吸收杀死即将出土和刚出土的杂草,如:草地隆、成坪封等。
(2)播后苗前处理剂:即在草坪草播种后出苗前进行土壤处理,此法主要用于杂草芽鞘和幼叶吸收向生长点传导的除草剂,对草坪草幼芽。
(3)苗后处理剂:指在杂草出苗后,把除草剂直接喷洒到杂草植株上,苗后除草剂通常为茎叶吸收并能向植物体其它部位传导的除草剂,如草禾净、草阔净、暖坪净等。


